您好,歡迎您與我們一同探究台灣光復、認識相關的事實,以瞭解為什麼我們會說台灣光復是個需要釐清破解的謊言。
台灣光復這個詞,是由中華民國政權在 1945 年所創造,用於表達「本為中華民國領土卻被日本非法佔據殖民統治的『台灣(含澎湖)』,重回祖國中華民國的懷抱,擺脫黑暗重獲『光』明,恢『復』原本的中華民國領土地位」的意涵。
換言之,就是在中華民國政權眼中,原先因為 1895 年的《馬關條約》被日本(大日本帝國)從中國(大清帝國)搶走的台灣(含澎湖),重新成為中國(中華民國)領土,也就是「台澎重新成為中國領土」的意思。
中華民國政權將在台灣台北公會堂(今天的中山堂)舉辦受降典禮,接受台灣總督安藤利吉投降的 1945 年 10 月 25 日稱之為「台灣光復日」,主張台灣(含澎湖)的領土主權在那一天就已經移轉到中國(中華民國)的手中,後來並將這一天訂為「台灣光復節」,在中華民國政權內政部於 2000 年 12 月 30 日發布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以前,是中華民國政權的「國定假日」。
「台灣光復日」在英文中寫成 Taiwan Retrocession Day。retrocession 是以國際法上表達「領土割讓」的詞彙 cession 為基礎所衍生出來的詞彙。加上代表「反向」的字首 retro-,retrocession 想表達的,是「原本由A國割讓給B國的領土,被B國反向割讓回A國,從而回復到最初被割讓前的狀況」的意思。
不過,雖然 retrocession 看似是以 cession 這個國際法詞彙為基礎衍生出來的詞彙,在國際法中,並沒有所謂 retrocession 這樣的概念。cession 就是 cession,割讓就是割讓,在國際法中並沒有依據割讓的領土與雙方先前的關係而刻意採用不同詞彙。因此,retrocession 其實並不算是國際法上的詞彙。
總之,台灣光復及其英譯 Taiwan retrocession 所要表達的意涵就是「之前被中國(大清帝國)割讓出去的領土台灣(含澎湖)重新回到中國(中華民國)手中」。
但若從真實發生的歷史及國際法角度去檢視中華民國政權所說的台灣光復的話,就會發現實際情況根本不是這麼一回事,而讓台灣光復成為一個大謊言。
如果您曾經接受過中華民國政權的「國民義務教育」的話,相信對於台灣光復這四個字一定不陌生。而且,絕大多數接受過前述「國民義務教育」的人,因為往往已經成為堂堂正正的中華民國國民」、認定中華民國是自己的國家,所以也不太會去質疑中華民國政權關於台灣光復的說法。
那麼,中華民國政權是如何建構台灣光復的理論基礎呢?中華民國政權主要是採取以《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及《日本降伏文書》這三份國際文書為基礎的三段論法:
於是,中華民國政權主張根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及《日本降伏文書》的內容,「日本具有將台灣、澎湖群島歸還給中華民國的『法律上義務』」,而且日本已經在 1945 年 10 月 25 日在台灣台北公會堂,「透過向中華民國所派出的受降代表陳儀投降,將台灣、澎湖群島的領土主權歸還給中華民國」,所以台澎在 1945 年 10 月 25 日就回復成為中華民國的領土,於是便有了台灣光復。
而中華民國政權為了證明台灣光復是真的、為了讓學生相信台澎領土主權真的已經在那一天移轉給中華民國國政權,所以就會在「國民義務教育」的課本裡,放入下面這樣的圖片:
不是說眼見為憑、有圖有真相?既然已經有照片了,那台灣光復就是真的吧?台澎領土主權真的有在 1945 年 10 月 25 日回歸中華民國政權手中吧?
的確,確實有照片沒錯,這些照片也都是真的,不是事後捏造的。但問題出在這些照片呈現的並不是全貌,而且還有明顯錯誤的資訊。中華民國政權並沒有誠實告知當時狀況,而是選擇性地呈現有利自己說詞的影像,並將可以協助大家了解實情的資訊徹底掩蓋掉。
中華民國政權在其「國民義務教育」教材中呈現 1945 年 10 月 25 日受降典禮的方式,就如同上面這張圖所表達的。
選擇性地呈現資訊,往往會使人對實際狀況的理解產生嚴重的扭曲,而對資訊提供者想要傳達的訊息信以為真。而被中華民國政權選擇性呈現的台灣光復之所以會成為造成重大危害的世紀大謊言,並不是因為照片裡那些牌樓不存在,或台灣總督安藤利吉交付命令受領證給陳儀是假的,而是因為中華民國政權隱瞞了「能讓我們知道真相的資訊」,而讓我們在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之下,誤以為台灣光復是真的,進而做了許多會使我們受到傷害的錯誤決定。
若從史實及國際法的角度來看,前述中華民國政權版本的「台灣光復」並不存在。至於台灣在日本戰敗投降之後,究竟是如何成為被中華民國政權治理的地方,以及中華民國政權與台澎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實際情形是這樣的:
簡單說,依據史實及國際法的角度來看,台澎法理地位、及中華民國政權與台澎之間的關係是這樣的:
您可能會問,若台澎領土主權處於「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狀態不屬於任何國家,那誰有權可以決定台澎領土主權歸屬?答案很簡單:
當然,期待二戰盟軍成員再度集結在一起來決定台澎領土主權最終歸屬有點不切實際,而且掌控權顯然不在台澎人民的手上,任人宰割當然不是個好選擇。所以,依照台澎領土主權當前法理地位,最恰當的方法,就是由「原日本殖民地台澎的原日籍住民及其後代」行使自決權來決定台澎領土主權歸屬,例如直接以台澎為領土範圍建立一個主權國家,並接納所有目前在中華民國政權治下地區(台、澎、金、馬、東沙)的居民成為這個主權國家的國民。
當然有囉!其實證據還不少呢!只是在中華民國政權的刻意隱瞞之下,大多數人基本上沒機會看到。以下是一些您可能不曾看過的資料:
從上述各項具體事證可知,中華民國確實只是以盟軍代表的身分在台灣接受日軍投降,而且中華民國在日軍投降後對台澎實施的管理行為,無論是當時的盟軍總司令麥克阿瑟,與中華民國共同定出《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及共同在《日本降伏文書》簽名見證的美國與英國,甚至於中華民國 1947 年行憲後的第一任總統蔣介石,都明白指出台灣(含澎湖)只是被同盟國托付給中華民國管理,並不是中華民國的領土。試問.號稱已經讓中華民國在 1945 年 10 月 25 日取得台澎領土主權的台灣光復不是謊言是什麼?中華民國政權掩蓋事實、扭曲認知的歷史教育不是顛倒是非的洗腦教育是什麼?中華民國政權外交部網站上的「臺灣法律地位說帖」不是應該立即下架的謊話連篇是什麼?
看到這裡,相信您應該已經開始質疑台灣光復的真實性了。接下來您可能會有的疑問是,就算台灣光復在 1945 年並沒有發生、台灣光復真的不存在、是個大謊言好了,那都是七十幾年前的事了,現在大家在中華民國(台灣)政權的治理之下,不是過得好好的嗎?台灣光復是真是假,有差嗎?它有造成什麼問題嗎?
有差!真的有差!這差別可大了!事實上,我們甚至可以說今天台灣及台灣人在國際社會、國際組織所遭遇到的一切困境,乃至於台灣海峽對岸那個「鄰『國』」不曾止息的「武統」威脅及壓迫、騷擾,舉步維艱的「轉型正義」及「司法改革」等等,全部都是從台灣光復這個世紀大謊言所衍生出來的問題。
真的有這麼嚴重嗎?請聽我們娓娓道來。
相信在看過上面提供的說明跟資料後,您已經了解到,中華民國政權從 1945 年 10 月 25 日代表盟軍受降,並為盟軍全體成員佔領代管台澎的第一秒開始,就無視在國際社會所遵循的國際法規定中,「佔領者並不會因為佔領而取得佔領地領土主權」的根本原則,滿口謊話欺騙當時的台澎人民,讓台澎人民誤以為中華民國政權已經為中國取得台澎領土主權、誤以為台澎已經成為中華民國的台灣省」。
中華民國政權還以「成為戰勝國人民」來詐騙台澎人民,讓並不了解國際法規範,但因遭受日本殖民統治壓迫五十年而亟欲擺脫日本的台澎人民催眠自己已經成為中華民國國民,從而毫不質疑地全盤接受中華民國政權在台澎非法實施的殖民洗腦教育,努力將自己轉變成「堂堂正正的中國人」,並極力容忍中華民國政權在台澎的非法劫略。一直忍到 1947 年 2 月 28 日,台澎人民終於忍不下去了,對中華民國政權所累積的不滿全面爆發。
但絕大多數透過二二八抗暴行動向中華民國政權表達不滿的台澎人民,仍舊沒有跳脫中華民國政權所編織的台灣光復謊言。所以,當年台澎人民所成立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向陳儀提出《三十二條要求》的改革訴求時,仍舊錯誤地以中華民國國民、中華民國台灣省省民自居。除高唱「實現國父建國大綱之理想」外,更要求將本質上是盟軍佔領機構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為「台灣省政府」。
台澎人民將台澎定位為中華民國領土、將自己定性為中華民國國民的作法,剛好就給了中華民國政權特務人員以《三十二條要求》為基礎捏造出《四十二條要求》,讓中華民國政權中央得以鎮壓「台灣省叛亂」為藉口派兵屠殺台澎人民。
換句話說,正因為台澎人民對中華民國政權的台灣光復的謊言是如此深信不疑,所以中華民國政權才能肆無忌憚地以「鎮壓叛亂」為藉口屠殺台澎人民、以「清鄉綏靖」為理由獵殺台澎本土菁英、知識分子及意見領袖。台澎人民當年誤信台灣光復謊言的結果,就是給自己帶來了殺身之禍。但聽信台灣光復謊言給台澎人民帶來的災厄並不僅止於此。
舉例來說,由於台澎人民相信中華民國政權的台灣光復謊言,認為台澎是中華民國的領土,自己是中華民國國民,所以:
不知這樣的說明,能否讓您了解到「台灣光復」是真是假的重要性,並意識到破除台灣光復謊言的必要性呢?
如果您的答案是肯定的,歡迎您與我們一起來破除台灣光復的謊言!
若以上的說明也讓您了解到其實台灣還不是一個國家、需要建國,且您有興趣進一步瞭解該如何讓台灣成為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話,歡迎抽空閱讀這本電子書,相信您一定會有所收穫!